請問:
1、我們平時說的鋰電池、鋰聚合物電池、鋰離子電池有什么區(qū)別?
2、在批量應用時,品質部門一般要對期間進行抽檢,對電池座抽檢時需要注意哪些方面?有什么儀器或簡單的自制工具?
謝謝!
鋰電池如何檢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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鋰電池一般要進行8項測試,專業(yè)名稱為UN38.3項目,下面簡介:
前期條件試驗(單次或五十次回圈充放電)
鋰電池在進行下列8項試驗之前,需要進行一定的充放電試驗,以使電池達到試驗狀態(tài):
對A組電池進行單次回圈充放電試驗(時間4~6h);
對B組電池進行五十次回圈充放電試驗(時間8~10天)
T.1高度模擬試驗
在壓力≤11.6kPa,溫度20±5℃的條件下,存放6h以上;
T.2熱測試
在75±2℃和-40±2℃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,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≥6h,高低溫轉換時間≤30min,沖擊10次,室溫(20±5℃)存放24h,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;
T.3振動試驗
15min內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復對數(shù)掃頻正弦振動,3h內完成三維方向12次振動;
T.4沖擊試驗
150g、6ms或50g、11ms半正弦沖擊,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,總共18次;
T.5外短路試驗
在55±2℃、外電阻<0.1Ω條件下短路,短路時間持續(xù)到電池溫度回到55±2℃后1h,觀察6h;
T.6碰撞試驗
9.1kg重物自61±2.5cm高處落于放有15.8mm圓棒的電池上,檢測電池表面溫度,觀察6h
T.7過充電試驗
在2倍的最大連續(xù)充電電流和2倍的最大充電電壓條件下,對電池過充24h,觀察7天;
T.8強制放電試驗
電池串連12V直流電源,以最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,觀察7天.
前期條件試驗(單次或五十次回圈充放電)
鋰電池在進行下列8項試驗之前,需要進行一定的充放電試驗,以使電池達到試驗狀態(tài):
對A組電池進行單次回圈充放電試驗(時間4~6h);
對B組電池進行五十次回圈充放電試驗(時間8~10天)
T.1高度模擬試驗
在壓力≤11.6kPa,溫度20±5℃的條件下,存放6h以上;
T.2熱測試
在75±2℃和-40±2℃的條件下進行高低溫沖擊試驗,在極限溫度中存放時間≥6h,高低溫轉換時間≤30min,沖擊10次,室溫(20±5℃)存放24h,試驗總時間至少一周;
T.3振動試驗
15min內從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復對數(shù)掃頻正弦振動,3h內完成三維方向12次振動;
T.4沖擊試驗
150g、6ms或50g、11ms半正弦沖擊,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,總共18次;
T.5外短路試驗
在55±2℃、外電阻<0.1Ω條件下短路,短路時間持續(xù)到電池溫度回到55±2℃后1h,觀察6h;
T.6碰撞試驗
9.1kg重物自61±2.5cm高處落于放有15.8mm圓棒的電池上,檢測電池表面溫度,觀察6h
T.7過充電試驗
在2倍的最大連續(xù)充電電流和2倍的最大充電電壓條件下,對電池過充24h,觀察7天;
T.8強制放電試驗
電池串連12V直流電源,以最大放電電流進行強制放電,觀察7天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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